天然气定价或敲定“加权平均法”
2009-11-04天然气价格改制的背景是:近年来进口合同项下的天然气开始大量进入中国市场,且以远高于中国国内价格的国际市场价格购入,而国内价格却一直没有放开管制,所以定价机制改革每拖延一步都将增加中石油、中海油这样的企业的财务负担。
所谓定价机制,就是考量天然气价格将如何和原油及煤炭价格挂钩。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是确定一个相对综合性的价格,衔接国产气和进口气。”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助理高世宪在第五届亚洲天然气论坛上说。
上述“综合性价格”价格方案被多位业内人士称作“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确定区域门站价格
“一气一价”“区域定价”等天然气定价方案最终被否决。“加权平均法”被看做是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过渡方案。
随着国内输气管道的大规模建设和土库曼斯坦、缅甸管道气和东部沿海LNG资源的引进,横跨东西、纵贯南北的全国天然气运输网络将在2010年后形成。我国将形成多气源、多管线相互调剂、联合供气的格局
国内气源比较复杂的地区为广东、上海等地。广东天然气气源有海上天然气、西二线、川气东送、大鹏LNG等,上海则由西一线、西二线、川气东送、东海平湖气田、洋山港LNG为其提供天然气资源。
上述地区存在多条管线“串联”协同供气的现象,难以区分气源所在地和管输路径,“一气一价”的定价模式显然难以实施。“相反,‘加权平均法’显得较为可行。在天然气下游表现为,地方燃气公司根据所经营的天然气种类制定一个‘综合价格’。”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助理高世宪说。
“简单地说,‘加权平均’就是将国产气和进口气价格的折中,上调国产气价格,下调进口气价格。两种天然气加权平均后,由发改委确定区域门站价格,不同区域门站价格不同。这与当前成品油的定价相似,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执行不同的价格水平。”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经济研究所胡奥林主任告诉记者。
此前,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副总经理周志斌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拿出了更为具体的价格办法:进口到岸完税价+合理利润+国内管输费的原则定价。
“进口天然气项目签订的是长期照付不议合同,合同中对气价、进口气量都作了严格规定,国家在制定进口天然气价格政策时,应以不让进口气项目发生亏损为原则。”周志斌说
进口气价格确定后,将进口气价格和国产气出厂价格根据不同来源供应的气量采用加权平均价格,管输价格根据天然气经过的不同路径采用加权平均价格,二者相加得到管道连接点或出气点的综合门站价。综合门站价=根据不同气源供应气量加权的平均出厂(进口)价格+根据天然气经过不同路径加权的平均管输价格。
上下游将实现“无缝”衔接
当前,国产气与进口气每立方米存在一到两元的价差,按照上述“加权平均”定价方案,天然气价格改革意味着提高国内天然气价格水平。
“价格改革的核心在于调整天然气井口价,国内长输管道的管输费比较合适,不会做大的调整。按照新的定价方案,井口价将与国际原油价格挂钩,但不可能一步到位。发改委可能每个季度根据原油价格变化调整天然气价格。”胡奥林说。
目前,国内气价相当于国际油价的30%,而国际天然气价格则是油价的70%。国内气价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是循序渐进的。“挂钩联动的原油价格范围为40-80美元/桶,当国际油价在这个范围之外时,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不再与国际原油挂钩。中亚进口天然气同样执行这一挂钩模式,这被称为天然气的定价‘S’模型。”胡奥林说。
今后,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后,下游将实现“无缝隙”衔接。以往,城市终端用户价格调整采用听证会的方法,常出现上下游不能联动或者联动推迟,给地方燃气公司带来损失。接近方案制定的人士告诉记者:“发改委已经在地方物价部门和燃气公司内部下发通知,今后天然气上游调价下游可以顺调,不用召开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