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加强乳制品安全工作
2010-09-26我国乳制品市场监管混乱,近年多次出现问题奶粉事件,为进一步提高乳制品的质量安全,9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主要要求如下:
(1)对已建乳制品工业项目,要于2010年年底前组织完成重新审核清理工作;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于2011年2月底前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审查条件进行重新审核。
(2)当地质检部门要对企业购入的生鲜乳、原料乳粉加强监督抽检,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禁止将乳粉再还原生产乳粉,依法严格限制乳粉分装生产行为。
(3)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特别要监督企业对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
(4)一旦在乳品中发现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组织风险评估,科学发布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