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仍为194.5万吨
2010-10-089月30日,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2011年食糖关税配额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1)2011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与2010年持平;
(2)申请者需为国营贸易企业或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并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且持有2010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食糖年销售额3.5亿元以上(含3.5亿元),同时还通过工商部门年检且没有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