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财政部累计拨付2.7亿原奶贷款贴息
2010-10-25为帮助奶农减少损失,保护奶农利益,稳定奶牛存栏,促进奶业健康发展,财政部曾于2008年9月发出通知,制订《原料奶收购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对奶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实施贴息政策,鼓励奶制品企业收购生鲜奶,贴息率为3.105%。
2009年财政部曾拨付0.8亿元,用于乳制品企业收购原料奶贷款贴息;今年10月22日财政部再次表示,近日已拨付1.9亿元用于该项目,两年合计拨付贴息资金近2.7亿元。
该项措施不仅有利于缓解乳制品企业资金压力,稳定乳制品企业生产经营,而且对稳定奶牛养殖,维护农民利益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