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试点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2010-10-29为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食品安全、保护农民利益、实现农业现代化,商务部、财政部2010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地区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力争在3-5年内建成高效、畅通、安全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
试点工作主要在我国粮食及蔬菜生产大省、畜禽养殖大省展开,包括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及新疆8个省(区)。试点省份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为农产品的追踪溯源体系打下基础:
(1)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贸市场改造交易和配套设施,支持农产品冷链设施建设;
(2)支持农产品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配送率;
(3)打造现代化农产品流通链条,开展“农超对接”,鼓励大型连锁超市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产销对接,引导批发市场紧密联系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团体、超市配送服务和网络交易。
(4)推行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和批发市场大经销商开展订单农业,采用农产品购销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实行分级包装,培育自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