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颁布新版乳品生产相关审查细则
11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
因此,各地开始对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进行准入审核,对已建项目重新进行审核登记,至2011年3月1日,凡未重新获得生产许可的将依法停产。新细则中不仅对乳企的厂房、设备等审查进一步提高,而且对原料奶和产品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