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化肥用电价格类别暂不取消
2010-05-14日前,湖南省物价局发出《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中小化肥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提出,湖南省中小化肥企业用电价格类别暂不取消。
4月8日,湖南省办公厅曾发出《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保障电力供应的紧急通知》,通知中第八条明确规定取消中小化肥企业用电价格,按相应的普通工业和大工业电价执行。通知下发后,湖南省各地中小化肥企业反映强烈,纷纷向湖南省石油化学行业管理办公室反映情况,请求立即取消或暂缓实施第八条。
目前,湖南省物价局正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在实施办法正式发布之前,湖南省中小化肥用电价格类别暂不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