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治理母乳代用品违规促销现象
2010-06-10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召开保护和支持母乳喂养、规范母乳代用品销售行为座谈会,以解决我国奶粉、奶瓶厂商违规促销母乳代用品的现象。
中消协2009年再次联合地方的消协对北京、重庆等15个城市母乳代用品市场的销售行为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许多商业零售场所违规促销母乳代用品,包括赠品促销、特价促销、散发促销宣传手册、设促销员等;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宣传、销售母乳代用品;利用各种形式的媒介宣传母乳代用品;产品包装上违规使用婴儿形象,使用暗示“接近母乳”的文字。
我国颁布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对6月龄之内婴儿食用及使用的配方奶粉、配方食品、饮料及奶瓶、奶嘴等母乳代用品进行促销,包括赠送产品、样品,减价销售等;禁止以促销为目的向医疗机构提供赞助等。